「你的事,我實在愛莫能助。」
「你自己……好自為之吧。」
「以後……沒什麼事,就別聯繫了。」
說完,就掛斷了電話。
乾脆利落,沒有一絲留戀。
唐婉當時舉著電話,聽著裡面傳來的忙音,渾身冰冷。
她終於明白了。
在利益和風險面前,她唐婉,什麼都不是。
不過是一枚用過了,就可以隨時丟棄的棋子。
不,或許連棋子都算不上。
只是一點,微不足道的點綴。
手機突然震動起來。
嚇得唐婉一哆嗦。
是周桂芳。
她不想接,但電話固執地響著。
她閉了閉眼,按了接聽。
「婉婉!你怎麼還沒消息?!」
周桂芳尖利的聲音立刻沖了出來,帶著壓抑不住的焦躁。
「許明那邊怎麼說?同意了沒有?」
「我跟你說,你可不能鬆口!樂樂必須跟我們!錢也不能少!」
「他許明想用那些下三濫的手段逼你就範?沒門!」
「咱們去告他!去他公司鬧!看他還要不要臉!」
「還有那個姓沈的律師,一看就不是好東西!肯定是跟許明有一腿!合起伙來坑你!」
「你聽媽的,別怕!媽這就……」
「媽!」
唐婉猛地打斷她,聲音嘶啞,帶著濃濃的疲憊和絕望。
「你別說了!」
「告?拿什麼告?」
「鬧?去他公司鬧?他現在都不去公司了!」
「去他新公司鬧?你知道他新公司在哪嗎?!」
「就算知道,鬧了又能怎麼樣?」
「把他名聲搞臭?那我的名聲呢?樂樂以後怎麼辦?!」
「還有那二十萬!唐浩把錢都輸光了!你讓我拿什麼去爭?!」
「證據都在人家手裡!白紙黑字!照片錄音!」
「我們拿什麼跟人家斗?!」
她一口氣吼出來,胸口劇烈起伏,眼淚不受控制地往下掉。
電話那頭,周桂芳被吼得愣住了,半晌沒聲音。
過了一會兒,才傳來她有些底氣不足,卻依舊不甘的聲音:
「那……那難道就這麼認了?」
「房子分他一半?錢也分他?樂樂也給他?」
「那我們不就……不就什麼都沒有了?!」
「浩浩以後怎麼辦?媽老了怎麼辦?!」
「婉婉,你可不能糊塗啊!」
又是浩浩。
又是以後。
唐婉聽著母親的話,心裡最後一點猶豫和溫度,也徹底涼了。
到了這個時候,母親心裡想的,依舊是唐浩,是她自己。
從來,都不是她唐婉的死活,也不是樂樂真正的幸福。
「什麼都沒有……」
唐婉低聲重複著這四個字,忽然笑了。
笑聲很輕,很空洞,帶著無盡的悲涼。
「是啊,什麼都沒有了。」
「從我決定在家宴上逼他簽字的那一刻起,就什麼都沒有了。」
「媽,這是我自己的選擇。」
「後果,我自己擔。」
「就這樣吧。」
她說完,不等周桂芳反應,直接掛斷了電話。
然後把手機調成靜音,扔在桌上。
世界,終於清靜了。
唐婉靠在椅背上,仰頭看著天花板。
淚水順著眼角滑落,沒入髮鬢,冰涼一片。
這三天,她像走馬燈一樣,回顧了自己和許明這十年的婚姻。
從最初的熱烈,到後來的平淡,再到最後的冷漠、輕視、相互折磨。
她一直覺得,是許明配不上她,拖累了她。
可現在她才驚覺,在這段關係里,她似乎,從未真正把許明當成一個平等的、值得尊重的伴侶。
她享受著他的照顧,他的隱忍,他的付出,卻吝於給予任何肯定和溫暖。
她把他當成「丈夫」這個身份帶來的便利和附屬品,卻從未試圖去了解,那個溫和表象下,真實的許明,到底是什麼樣子。
他有才華嗎?或許有,但她從未認真看過他寫的東西。
他有理想嗎?或許有,但她總是嗤之以鼻,認為那不切實際。
他有痛苦和委屈嗎?肯定有,但她選擇視而不見,甚至覺得那是他「無能」的表現。
她用自己所謂的「優秀」和「高標準」,築起一道高高的牆,把他隔離在外,也把自己困在了裡面。
直到,他把這道牆,連同她虛假的驕傲,一起砸得粉碎。
下午四點五十分。
唐婉坐直身體,拿起桌上的固定電話,撥通了沈清留下的那個號碼。
電話很快被接起。
「喂,澄明律師事務所,沈清。」
「沈律師,是我,唐婉。」唐婉的聲音平靜得自己都感到陌生。
「我同意。」
「就按你們新擬的協議來。」
「不過,我有個條件。」
「樂樂的探視權,必須明確寫清楚,並且保證我的探視不受無理阻撓。」
「另外,我需要時間籌錢。唐浩那二十萬,我認,但我現在拿不出這麼多現金,可以分期還。」
「如果……如果你們同意,我現在就可以過去簽字。」
電話那頭,沈清似乎並不意外。
「可以。探視權條款可以細化,遵循有利於未成年人成長的原則,具體時間、方式我們可以再協商。」
「關於二十萬的分期,我需要徵得許明先生的同意,並約定明確的還款計劃和違約責任。」
「如果您方便,一個小時後,可以來律所。我們當面敲定細節,然後簽署正式協議。」
「好。」唐婉乾脆地答應。
「一小時後見。」
掛斷電話,唐婉沒有立刻動身。
她坐在那裡,發了很久的呆。
然後,她拉開抽屜,拿出那份沈清留下的新協議草案,又仔細看了一遍。
關於樂樂撫養權歸許明,關於房子和存款的公平分割方案,關於唐浩那二十萬的處理……
每一條,都合情合理,甚至,比她預想中許明可能會提出的、更苛刻的條件,要溫和得多。
許明沒有趁機獅子大開口,沒有要求她凈身出戶,甚至沒有在撫養費上過多糾纏。
他只是拿走了他最在乎的樂樂,和他應得的那部分財產。
然後,給了她一條,算不上體面,但至少能保全最後一絲顏面的退路。
唐婉忽然想起,許明在會議室最後說的那句話。
「我只是,懶得跟你們計較。」
「但現在,我計較了。」
是啊,他只是計較了。
用最冷靜,最有效的方式,拿回了他失去的東西,給了她應有的教訓。
然後,就打算轉身離開了。
連多餘的報復,都懶得施與。
這種認知,比許明直接辱罵她、毆打她,更讓唐婉感到無地自容,和……深深的羞愧。
她一直以為,自己是這段關係里的掌控者,是高高在上的施捨者。
可到頭來,那個看似卑微的承受者,卻擁有隨時叫停遊戲,並且讓她輸得徹徹底底的能力和底氣。
她所謂的優越感,不過是一場可笑的自我催眠。
一小時後,澄明律師事務所。
簽字的過程,異常順利。
沈清已經準備好了所有正式文件,條款清晰,沒有陷阱。
唐婉提出的關於探視權和分期還款的修改,沈清在電話請示許明後,也很快給出了回覆:同意。探視權每月兩次,具體時間提前協商;二十萬分二十四期還清,無利息,但需提供擔保。
唐婉沒有異議。
她甚至沒有再看許明一眼。
許明也沒有看她。
他安靜地坐在沈清旁邊,只在需要他簽字的時候,才拿起筆,在指定的位置,流暢地寫下自己的名字。
然後,就繼續低頭,看著手機螢幕。
螢幕上,是樂樂在託管機構玩滑梯的照片,笑得像個天使。
當最後一頁簽完,沈清將一份協議副本推到唐婉面前。
「唐女士,這是您的副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後續的房產評估、過戶、款項支付等事宜,我會再與您聯繫具體時間。」
「關於許樂樂女士的探視,首次時間,您看下周日下午兩點,在市中心兒童公園,是否可以?許明先生會帶樂樂過去。」
唐婉接過那份還帶著印表機餘溫的協議,手指微微顫抖。
「可……可以。」她啞聲說。
「另外,」她抬起頭,終於看向許明,儘管對方並沒有看她,「樂樂的東西……還在家裡。有些她喜歡的玩具和衣服……我收拾好了,你……你什麼時候方便,去拿一下。」
許明這才抬起頭,看了她一眼,目光平靜無波。
「謝謝。我會讓搬家公司聯繫你時間。」
「好。」唐婉低下頭,再也說不出一個字。
拿著那份輕飄飄卻又重如千鈞的協議,唐婉幾乎是逃也似的離開了律師事務所。
站在車水馬龍的街頭,午後的陽光有些刺眼。
她抬手遮了遮,卻遮不住眼眶裡洶湧而出的淚水。
結束了。
真的結束了。
十年的婚姻,八年的母女情分,還有她曾經堅信不疑的驕傲和未來。
都在這一紙協議里,畫上了一個狼狽不堪的句號。
而她,連說一句「對不起」的資格,都沒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