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家溫暖,有的家冰冷。
有的家平等,有的家充滿了規矩。
我的家,是哪一種?
*
接下來的幾天,我以加班為藉口,住在公司附近的酒店。
程明每天給我打電話,發微信,語氣從最初的焦急,到後來的疲憊,再到最後的麻木。
「晚晚,回來吧,咱們談談。」
「我爸說他那天話說重了,讓你別往心裡去。」
「我媽燉了你愛喝的玉米排骨湯,你回來喝點。」
我很少回。
偶爾回一句:「在忙。」
是真的忙。
周景深的項目計劃書很詳細,要求也很高。我白天做公司的日常工作,晚上做雲錦軒的方案,每天只睡四五個小時。
周三晚上,十一點,我還在公司。
手機響了,是程明。我按了靜音,沒接。
過了一會兒,他又打。
我還是沒接。
第三次,他發了條微信:「我在你公司樓下。」
我愣了一下,走到窗邊。
樓下路燈下,果然站著一個人,穿著灰色羽絨服,是程明。
他在寒風裡跺著腳,手裡拎著個保溫桶。
我看了他一會兒,然後關掉電腦,下樓。
走出大樓,冷風撲面而來。程明看見我,眼睛一亮,快步走過來。
「晚晚,」他把保溫桶遞給我,「媽燉的湯,還熱著。」
我接過來,保溫桶是溫的。
「你怎麼知道我在這兒?」
「我去酒店找你了,前台說你沒回去。我猜你還在公司。」他搓了搓手,臉凍得有點紅,「這幾天……你還好嗎?」
「還好。」我說,「你怎麼不上去?」
「我怕打擾你工作。」他低下頭,看著自己的鞋尖,「晚晚,咱們能談談嗎?」
「談什麼?」
「談……談咱們的事。」他抬起頭,眼睛裡都是血絲,「我知道你生氣,我知道你委屈。我……我替我爸跟你道歉,行嗎?」
「你替不了。」我說。
「晚晚……」
「程明,」我打斷他,「我問你,如果我現在跟你回家,明年除夕,我能上桌吃飯嗎?」
他愣住了。
嘴唇動了動,沒說出話。
「你看,」我笑了,笑得很冷,「你自己都不知道。」
「我……我可以跟我爸說……」
「你說過多少次了?」我看著他的眼睛,「結婚第一年你就說過。第二年你也說過。今年除夕之前,你還說過。結果呢?」
他不說話了,只是低著頭,手指絞在一起。
「程明,我不是在逼你。」我的聲音在寒風裡,聽起來有點飄,「我只是想知道,在你心裡,我到底算什麼。是你妻子,還是你們家娶回來的保姆?」
「你當然是我妻子!」他猛地抬頭,聲音很大,「蘇晚,我愛你,這三年我對你怎麼樣,你不知道嗎?」
「我知道。」我說,「你對我很好。你會給我做飯,會給我買禮物,會在我加班時接我。可程明,這些『好』,抵不過你在關鍵時候,永遠選擇你爸。」
「他是我爸!」他眼睛紅了,「我從小是他養大的,他供我讀書,給我買房,我……」
「所以你就犧牲我?」我看著他,「因為他是你爸,所以我就活該委屈?活該在廚房吃飯?活該被他指著鼻子罵?」
「我沒有……」
「你有。」我說得很平靜,「每一次,每一次我需要你站在我這邊的時候,你都選擇了沉默。每一次,每一次我需要你為我說話的時候,你都選擇了退縮。程明,我愛你,但我不能愛一個永遠讓我受委屈的人。」
他站在那裡,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氣。
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
「晚晚,」很久很久,他才開口,聲音啞得厲害,「如果我搬出來呢?如果我不再聽我爸的呢?你……你能回來嗎?」
「你搬出來?」我看著他,「你拿什麼搬?你的工資,還了房貸,給了家裡,還剩多少?租房子?租金誰付?生活費誰出?」
「我……我可以找兼職……」
「程明,」我嘆了口氣,「你今年三十了。不是二十歲。你不能永遠活在『如果』里。」
「那你讓我怎麼辦?!」他突然崩潰了,聲音裡帶著哭腔,「我爸我媽就我一個兒子!我能不管他們嗎?!蘇晚,你為什麼非要逼我做選擇?!」
「不是我逼你,」我看著他,看著這個我愛了三年的男人,心一點點沉下去,「是生活逼我們。是你爸的規矩逼我們。是『女人不能上桌』這個狗屁規矩,逼我們。」
他把保溫桶塞進我手裡,轉身走了。
走得很急,很狼狽,像是逃跑。
我站在路燈下,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
手裡的保溫桶,還帶著一點點餘溫。
我打開蓋子,玉米排骨湯的香味飄出來,是婆婆的拿手菜。
我喝了一口,還是那個味道。
鹹淡剛好,玉米很甜,排骨燉得很爛。
可喝在嘴裡,是苦的。
*
周五,我約了律師。
還是上次那個女律師,姓陳,很乾練。
「蘇小姐,考慮好了?」
「考慮好了,」我把一份文件推過去,「這是程明的收入證明,這是我的。這是我們的財產清單。這是婚後共同債務——主要是他婚前房子的房貸,但房產證上只有他父母的名字。」
陳律師一份份看過去,看得很仔細。
「也就是說,您丈夫的工資,大部分用來還他父母名下的房貸,以及給他父母生活費。而您的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
「對。」
「婚後三年,您名下的存款是四十萬,他名下的存款是十二萬。但您的收入是他的兩倍。」
「對。」
陳律師抬起頭,推了推眼鏡。
「蘇小姐,按照法律規定,離婚時財產分割會傾向於照顧弱勢一方。以您的情況,很可能要分給他一部分財產。您確定要離嗎?」
「確定。」
「即使可能要分走您二十萬,甚至更多?」
「即使要分走一半,」我說,「我也要離。」
陳律師看了我一會兒,點點頭。
「好,那我們來談談具體方案。我的建議是,先簽分居協議。分居期間,您的收入屬於個人財產,他的收入也屬於個人財產。這樣在離婚時,可以最大程度保護您的財產。」
「分居協議,他恐怕不會簽。」
「那就起訴離婚。」陳律師說得很乾脆,「以感情破裂為由。您有證據證明家庭矛盾嗎?比如錄音、聊天記錄、證人證言?」
我打開手機,點開一段錄音。
是除夕夜,公公吼的那段:「女人上桌,家門不幸!老祖宗的規矩都不要了,這年還過個屁!」
陳律師聽完,點點頭。
「這個可以作為證據,但還不夠充分。最好能有多次衝突的錄音,或者微信聊天記錄。另外,如果能證明您丈夫在婚姻中存在過錯,比如家暴、出軌,會對您更有利。」
「他沒有家暴,也沒有出軌。」我說,「他只是……懦弱。」
「懦弱也是過錯。」陳律師看著我,「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他放任您長期遭受不公平待遇,這本身也是一種傷害。」
我愣了一下。
原來這也算過錯。
「我會收集更多證據。」我說。
「好。」陳律師把文件收好,「另外,我建議您儘快搬出來,有獨立住所。如果繼續同住,在法律上很難認定為分居。」
「我在看房子了。」
「那很好。」陳律師站起來,跟我握手,「蘇小姐,離婚是場戰爭。您要做好準備。」
「我準備好了。」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天陰了,像是要下雨。
我打開手機,看租房APP。公司附近的小公寓,一室一廳,月租六千。押一付三,兩萬四。
我的存款付得起。
但付了房租,再加上生活費,剩下的錢,就不夠買房首付了。
我站在路邊,看著車來車往。
雨點落下來,一滴,兩滴,打在臉上,冰涼冰涼的。
手機響了,是程明。
我掛斷。
他又打。
我直接關機。
*
周六,我回了一趟婆家,拿東西。
敲門,是婆婆開的門。看見是我,她愣了一下,隨即眼睛紅了。
「晚晚……你回來了?」
「嗯,拿點東西。」
我進屋,公公坐在沙發上,看見我,冷哼一聲,別過臉去。
程明從臥室出來,看見我,眼睛一亮:「晚晚……」
我沒理他,徑直走進臥室,開始收拾東西。
衣服,化妝品,護膚品,書,筆記本電腦,還有一些零碎的小物件。
「晚晚,」程明跟進來,聲音發顫,「你這是幹什麼?」
「搬出去。」我說得很平靜。
「你要去哪?」
「租房子。」
「為什麼?!」他抓住我的手腕,「晚晚,我們好好談談,行嗎?我跟我爸說了,以後吃飯,你可以上桌……」
「只是『可以』?」我看著他,「程明,我不是在乞求你們的施捨。我不需要你爸『允許』我上桌。我要的,是我本來就該有的權利。」
「權利……」他鬆開手,苦笑,「晚晚,那是家,不是法庭,講什麼權利……」
「家就可以不講道理?」我繼續往箱子裡裝東西,「家就可以欺負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