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約了周末在醫院附近的一家茶館見面。
去見顧文倩的前一天,我接到了另一個電話。是鄭濤。
他的聲音嘶啞、疲憊,帶著一種認命般的頹喪,再無往日半分理直氣壯或虛張聲勢。
「方薇……法院的判決下來了。房子的折價款,我……我一時拿不出那麼多。我打算把房子賣了。賣了的錢,除了還貸款,剩下的……先給你。可能不夠,但我會想辦法湊。」
我平靜地聽著:「嗯,按判決和協議來就行。具體你跟李律師溝通。」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他已經掛了,他才又開口,聲音低得像囈語:「方薇……對不起。還有……謝謝。」
我怔住了。對不起,我或許能猜到。謝謝?
「謝我什麼?」我問。
「謝謝你……最後在法院調解室,沒有落井下石。謝謝你……讓我媽,沒那麼難堪。」他斷斷續續地說,「趙陽的事……我活該。蘇雨晴……也跑了。我現在,工作沒了,錢沒了,家也沒了。想想以前……我真是混蛋。」
他的聲音里,有真實的悔意,但更多的,是走到窮途末路的淒涼。
我心中並無太多波瀾,沒有快意,也沒有同情。就像看一個陌路人的悲歡,與我無關了。
「都過去了。各自安好吧。」我淡淡地說,準備掛電話。
「方薇!」他急急地叫住我,又停頓了,最後只喃喃道,「你……你以後,好好的。」
「我會的。」我掛了電話。
看著窗外車水馬龍,我忽然想起五年前,我們剛結婚時,他也曾說過要讓我「好好的」。只是那時以為的好,是囿於方寸廚房與臥室的「安穩」。而現在,我想要的「好」,是天高海闊,憑自己本事去掙來的自由與底氣。
周末,我如約見到了顧文倩。她比我想像的年輕,利落的短髮,眼神明亮有神,聊起繪本和公益項目時,整個人都在發光。我們聊得很投緣,她對我的經歷和能力表示欣賞,我也被她對事業的熱情和真誠打動。
最終,我接下了「拾光」工作室的Offer。職位是項目運營兼財務,基礎工資確實不高,但時間自由,離家不算太遠,最重要的是,我能做自己喜歡且覺得有意義的事,能在一個充滿善意和創造力的團隊里重新開始。
回家的路上,我買了一小束鮮花。推開租屋的門,媽媽正在教爸爸認圖片卡片,陽光灑滿小小的客廳,溫暖而靜謐。
「媽,爸,我找到新工作了。」我揚了揚手裡的花,笑著說道。
媽媽驚喜地回頭,爸爸也努力地轉過頭,對我露出一個有些僵硬卻無比溫暖的笑容。
我知道,屬於方薇的新生活,就在這個陽光正好的午後,真正開始了。
然而,就在我以為一切風波都已平息,即將步入正軌時,一封寄到老家的法院傳票,被親戚轉寄到了我省城的新地址。
傳票的案由是:「贈與合同糾紛」。
原告:王秀蘭。
被告:方薇。
訴訟請求: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婚前贈與的結婚彩禮人民幣八萬八千元,及金手鐲一對。
我看著傳票上熟悉又陌生的名字,以及那刺眼的「八萬八千元」和「金手鐲」,簡直要氣笑了。
我那精於算計的前婆婆,在兒子破產、丈夫重病、山窮水盡之後,終於,把主意打到了這筆陳年舊帳上。
她是不是忘了,那對金手鐲,早在她孫子(鄭濤姐姐的孩子)滿月時,就被她要回去「添喜氣」了?
而那份彩禮,絕大部分,都在我們婚後不久,就被鄭濤以「投資」為名拿走,血本無歸。
如今,她竟有臉來告我?
我捏著單薄的傳票紙,指尖因為用力而微微發白。
但這一次,我沒有憤怒,沒有慌張,甚至覺得有些荒謬的可笑。
我拿起手機,平靜地拍下傳票,發給了李律師。
「李律師,又來新業務了。這次,是彩禮糾紛。」
該來的,總會來。
也好。
正好讓我把這五年婚姻里,最後一點破爛帳,算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09
「贈與合同糾紛?」
李律師在電話那頭聽完我的簡述,聲音裡帶著一絲瞭然和淡淡的譏誚。「你這位前婆婆,還真是……鍥而不捨。看來鄭濤賣房子的錢,不僅不夠支付你的折價款,恐怕連他自己的窟窿都填不上,這是窮途末路,想從你這裡再榨出點油水,或者,純粹是想給你添堵,噁心你。」
「無論是哪種,她都打錯算盤了。」我坐在租屋的小書桌前,面前攤開著剛從老家寄來的一個舊鐵盒,裡面裝著一些我當年從家裡帶出來的、關於結婚的零碎物證——有些是下意識保留,沒想到真有用上的一天。「李律師,這官司,我需要打嗎?勝算如何?」
「打,當然要打。不僅要打,還要贏得漂亮。」李律師語氣果斷,「彩禮,特別是婚前贈與的彩禮,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並共同生活,除非有證據證明因支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否則要求返還的主張很難得到支持。你們結婚五年,共同生活證據確鑿。她主張返還,於法無據。至於金手鐲,她需要舉證證明贈與物是什麼、何時贈與、現在何處。如果如你所說,她已經以『添喜氣』為由要回,那贈與關係自她取回時已經終止,更沒有返還的道理。她這官司,打得毫無道理,純屬胡攪蠻纏。」
「我這裡有當年結婚時,我家陪嫁清單的複印件,裡面提到了她給的彩禮金額和手鐲。還有婚後不久,鄭濤以『投資』名義從我這裡拿走八萬塊的轉帳記錄,時間就在收到彩禮後兩個月。另外,我手機里還存著三年前鄭雪(鄭濤姐姐)孩子滿月時,她發在家庭群里、炫耀孩子戴著那對金手鐲的照片,當時王秀蘭還在下面評論說『奶奶給孫子的見面禮,喜氣洋洋』。這些,算證據嗎?」我一邊說,一邊快速翻找著鐵盒裡的紙張和手機相冊。
「非常有利的證據!」李律師肯定道,「特別是那張照片和評論,能直接證明手鐲早已不在你處,且被她以新的名義贈與了他人。彩禮被鄭濤婚後很快取走用於『投資』,也能證明這筆錢已轉化為你們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流轉,而非你個人獨占。方小姐,你保留證據的習慣很好。這個案子,我們應訴就是。我會起草答辯狀,收集整理你提供的這些證據。她既然想鬧,我們就奉陪到底,正好讓法院一紙判決,把這最後的糾葛也斷個乾淨。」
「好,一切拜託您了。」我心裡有了底。
「不過,」李律師提醒道,「這類家庭糾紛官司,有時候法律上簡單,但過程可能比較磨人。王秀蘭女士顯然不是講理的人,開庭時可能會情緒激動,胡言亂語,甚至當庭撒潑。你要有心理準備,無論她說什麼,保持冷靜,一切交給法律和證據。」
「我明白。」我握了握拳。比起之前面對的背叛、經濟陷阱、父親重病,前婆婆這種層次的胡攪蠻纏,已經很難在我心裡掀起太大波瀾。我只是覺得可悲又可笑,為那曾經耗費我五年時光的「家庭」感到徹底的悲哀。
處理完法律事務,我把注意力拉回當下。新工作、爸爸的康復、我們這個小家的生計,才是重中之重。
「拾光」工作室的工作比預想的更有挑戰,也更有趣。顧文倩是個理想主義者,但並非不切實際。我們的公益繪本項目,目標是為幾個城中村社區的留守兒童服務。我需要規劃有限的資金,聯繫性價比高的印刷廠,設計繪本發放和閱讀活動的流程,還要做後期反饋和財務報告。工作瑣碎,但看到孩子們拿到繪本時亮晶晶的眼睛,聽到志願者們反饋說故事真的給了孩子們慰藉,那種成就感,是以前做行政時從未體驗過的。
工作室氛圍也很好,加上我只有五個人,都是年輕人,有學設計的,有學兒童心理的,有熱心的社工。大家為了同一個目標努力,雖然忙,但心是齊的。顧文倩也很照顧我的情況,允許我彈性工作,主要任務線上完成,每周去工作室開一次會即可。
爸爸的康復訓練進入了平台期,進步速度放緩,但好在沒有退步。醫生說是正常現象,需要耐心和堅持。媽媽每天陪著他,重複著枯燥的動作練習,念新聞,認圖片,從不厭煩。家的溫暖,是爸爸最好的康復劑。
我的中級會計師職稱考試日期漸近,我利用一切碎片時間看書、做題。常常是爸爸睡了,媽媽在看電視,我就在客廳角落的小桌上,一學就到深夜。咖啡成了續命良藥,但心裡是充實的。學習讓我感到自己在向上走,在重新掌控自己的人生。
開庭日期定在了一個月後。這期間,王秀蘭又給我發過幾條長長的、充滿怨毒和道德綁架的簡訊,指責我「克夫」、「貪財」、「逼得他們家家破人亡」,要求我「看在五年情分上」「主動還錢」,否則就讓我「身敗名裂」。我看都沒看完,直接截圖保存,然後拉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