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紙黑字,清清楚楚。
婆婆的臉色一下子變得煞白,她撲過來想搶,但我更快地收了回去。
「你……你哪來的這個東西!你這是犯法的!你侵犯我隱私!」她指著我,手指都在抖,不知是氣的還是怕的。
「侵犯隱私?」我冷笑一聲,「那挪用本該用於搶救您親生兒子的救命錢,去給您小兒子買婚房,這又算什麼?媽,陳峰現在還躺在ICU里,等著這筆錢開刀!醫生說了,再拖下去,不是死,就是植物人!」
我的聲音不由地提高,在安靜的客廳里顯得格外刺耳。
公公的臉色也變了,他看了一眼婆婆,又看看我,似乎想說什麼,但嘴唇囁嚅了幾下,沒發出聲音。
婆婆眼神躲閃,但嘴上卻不肯服軟:「你少在這裡危言聳聽!醫生就喜歡嚇唬人!陳峰他命硬,出個車禍而已,能有多大事?再說了,那保險金是我的名字,是我的錢!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輪得到你來說三道四?」
「你的錢?」我向前一步,逼視著她,「媽,那份保險,是陳峰用他工資買的,受益人寫您,是出於對您的孝順和信任!這筆錢的法律性質,是基於陳峰發生保險事故才產生的理賠金,它的根本用途,是彌補陳峰因事故遭受的損失,包括醫療費用!它不是給您隨意支配的贍養費,更不是您補貼陳浩的婚房基金!」
我一字一句,把昨晚程律師給我普及的法律要點,清晰地說出來。
「現在,陳峰生命垂危,急需這筆錢救命。您作為受益人,同時也是他的母親,負有法定的、也是道德上的義務,將這筆錢用於他的救治。您擅自挪用,如果造成嚴重後果,您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你少嚇唬我!」婆婆猛地站起來,聲音又尖又利,帶著一種色厲內荏的瘋狂,「什麼法律責任?我是他媽!他的錢就是我的錢!我拿我兒子的錢,給我另一個兒子用,天經地義!你一個外人,嫁進來才幾年,就想挑撥我們母子關係,惦記我們陳家的錢?我告訴你葉蓁,沒門!」
「外人?」我重複著這兩個字,忽然笑了,笑得眼淚都快出來了,「對,在您心裡,我始終是個外人。那陳峰呢?陳峰是您親兒子嗎?在您心裡,他到底算什麼?是您隨時可以犧牲、用來成全您寶貝小兒子的工具嗎?!」
「你放屁!」婆婆被我戳中痛處,徹底撕下了偽善的面具,破口大罵,「陳峰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能不疼他?可他現在不是有你嗎?你是他老婆,你就該想辦法救他!憑什麼讓我一個老太婆掏空家底?浩子還沒結婚,沒房子誰嫁給他?你這個當嫂子的,不幫襯著小叔子,還在這裡斤斤計較,你的心腸怎麼這麼狠毒!」
好一個倒打一耙。
好一個理直氣壯。
我看著她因為激動而扭曲的臉,看著旁邊沉默不語、眼神閃爍的公公,忽然覺得無比疲憊,也無比清醒。
跟這樣的人,講道理是沒用的。
他們的邏輯自成一套,永遠站在自己的利益高地,指責別人。
我深吸一口氣,不再與她做無謂的爭吵。
我從包里,又拿出了兩份文件。
一份是醫院出具的、蓋著紅章的病情說明和催款通知。
另一份,是程律師昨晚就準備好,今早剛剛以加急件送到我手上的律師函副本。
我把病情說明推到婆婆面前。
「媽,您自己看。這是醫院開的,白紙黑字,紅章為證。陳峰,顱腦損傷,顱內出血,壓迫神經,急需手術,延誤治療,非死即殘。這不是我危言聳聽。」
婆婆瞥了一眼那文件,尤其是那個鮮紅的公章,眼神劇烈地閃爍了一下,但嘴上依然強硬:「醫院……醫院都是為了賺錢!誇大其詞!」
我點點頭,不再爭辯,拿起了那份律師函。
「好,既然您覺得醫院是誇大其詞,那我們就換個地方講道理。」
我把律師函打開,聲音清晰而冰冷地念出標題:「《律師函》——致趙金花女士、陳浩先生:關於要求立即返還侵占的醫療專項保險理賠金事宜。」
婆婆和公公的臉色,同時變了。
「這……這是什麼鬼東西?」婆婆伸手要來搶。
我避開她的手,繼續念道:「本律師依法接受葉蓁女士及其配偶陳峰先生(在葉蓁女士作為其合法監護人及緊急情況下的代理人身份範圍內)的委託,就您擅自挪用本應用於陳峰先生搶救治療的保險理賠金人民幣十萬元整一事,致函如下:」
我頓了頓,看著他們瞬間慘白的臉。
「根據相關證據顯示,您於昨日收到該筆理賠金後,在明知其特定用途的情況下,仍於當日將該筆款項轉移支付至鼎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用於陳浩先生購置房產的首付款。此行為已涉嫌構成對陳峰先生及葉蓁女士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甚至可能觸犯相關法律法規。」
「現本律師代表委託人,鄭重向您提出如下要求:一、自收到本函之日起二十四小時內,將人民幣十萬元整全額返還至陳峰先生醫療費用專用帳戶(帳戶信息附後)。二、同時,賠償因此延誤治療可能對陳峰先生造成的擴大損失,以及委託人為此支出的合理費用(暫計五千元)。三、就此事向委託人做出書面道歉。」
「若您未在上述期限內履行上述義務,我方將立即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向公安機關報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凍結您及相關方名下相應資產、向您所在單位及社區通報情況等一切必要法律措施,以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屆時,您不僅需全額返還錢款及賠償損失,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追究及信用污點等嚴重後果。請慎重考慮,勿謂言之不預也。」
我念完了最後一句「勿謂言之不預也」,客廳里死一般沉默。
婆婆像被抽掉了骨頭,癱坐在沙發上,嘴唇哆嗦著,手指著我:「你……你竟然請律師?!你告我?!我是你婆婆!你個不孝的東西!你個攪家精!」
公公也站了起來,臉色鐵青:「葉蓁!你太過分了!一家人,有什麼事不能關起門來說?你弄這些律師函,還要報警,你要把這個家攪散嗎?!」
「關起門來說?」我看向公公,這個一向沉默寡言,看似老實,實則永遠縱容婆婆偏心的男人,「爸,昨天我打電話求救的時候,您在哪裡?陳峰是您兒子,您關心過他一句嗎?您明明知道媽把錢拿去給陳浩買房,您阻止過嗎?現在,您來跟我說一家人?」
公公被我噎得說不出話,臉漲成了豬肝色。
我不再理會他們,將律師函放在茶几上。
「律師函的正本,現在已經寄到您家裡,以及陳浩的工作單位了。另外,法院的財產保全申請,應該也已經在處理中了。也就是說,陳浩那套房子的首付款,包括您帳戶里剩下的錢,可能很快就會被凍結。」
「什麼?!」婆婆尖叫起來,像被踩了尾巴的貓,「凍結?!憑什麼!那是我的錢!是浩子的房子!」
「憑什麼?」我俯下身,靠近她,用只有我們兩個人能聽到的聲音,慢慢地說,「就憑,那是陳峰的買命錢。您既然敢動,就得做好吐出來的準備。」
「二十四小時,媽。」我直起身,恢復了正常的音量,眼神里沒有一絲溫度,「錢不到醫院的帳上,您就等著收傳票,等著警察上門,等著陳浩到手的房子飛走吧。」
說完,我不再看他們瞬間灰敗絕望的臉,轉身,拉開房門,走了出去。
走廊里的聲控燈應聲而亮。
光明驅散了屋內的晦暗。
我知道,戰爭,才剛剛開始。
但這一次,我手裡握著的,不再是乞求,而是刀。
04
走出婆婆家那棟陳舊的居民樓,清晨的陽光有些刺眼。
我站在路邊,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氣,肺里那股鬱結的濁氣似乎被衝散了一些,但心臟的位置,依然沉甸甸地壓著巨石。
手機在口袋裡震動起來。
是程律師。
「葉蓁,律師函和法院保全申請的副本,都已經按照你的要求,送到了趙金花手中。」程律師的聲音透過電波傳來,冷靜而專業,「另外,我查了一下那個『鼎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他們最近資金鍊似乎有點緊張,對回款速度要求很高。如果我們申請凍結這筆首付款,他們的合同很可能會出問題,陳浩的購房資格也可能受影響。這是對方的一個軟肋。」
「好,我知道了,謝謝程律師。」我頓了頓,問,「如果…他們真的在二十四小時內還錢,這件事,法律上還能追究她的責任嗎?」
「民事上,返還錢款、賠償損失後,可以酌情考慮。但刑事責任方面,如果她及時返還,取得了受害方,也就是你和你丈夫的諒解,且未造成嚴重後果(比如你丈夫因延誤治療而殘疾或死亡),那麼追究刑責的可能性會降低。但她的行為性質是惡劣的,記錄會留下。」程律師解釋道,「當然,一切選擇權在你。我們的首要目標是拿回救命錢,確保陳峰的手術。」
「我明白。」我握緊了手機。我的目的也不是真的要把婆婆送進監獄——至少現在不是。我要的是錢,是震懾,是讓他們付出代價。「先看他們的反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