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冷地轉過身,瞪著她:「沒錯,你們對她們的關愛從未缺失,而我的付出卻在你們眼裡毫無分量。
今後就請你們對她們多多寵愛吧。」
我轉身走向樓上,眼前的地板依舊雜亂,顯然沒人在意整理。
這是一場心思的較量,試圖看看誰才能更狠。
我決定,今天必須做那個堅定的人!我推開臥室的門,重重地反鎖了自己。
夜裡,小女兒輕輕敲著門,輕聲呼喊:「吃飯了。」我卻選擇沉默以對。
等到睡覺的時刻,李棟敲了敲門:「開門,我準備睡了。」我依舊保持沉默。
他家裡還有許多房間,可以隨便找個地方休息。
半夜時分,肚子餓了,我起身計劃煮碗面。
廚房一片狼藉,鍋碗瓢盆未洗,灶台污垢滿布,地上甚至還留有水痕。
以往我會立即動手收拾,但今晚我決心堅守立場。
我拿出一袋方便麵,熱水泡好後,簡單吃下又回到臥室躺下。
其實我根本無法入眠,腦海中反覆想著這房子的每一磚每一瓦都是我辛勤打拚的結果。
如果離婚,意味著我得放棄這一切,心底的掙扎愈發加劇。
可不離婚,我只能繼續作為這個家的保姆,任憑他們對我冷漠無情。
我輾轉難眠,直到天快亮才迷迷糊糊入夢。
早晨,鬧鐘被小女兒的尖叫聲打破。
「我的方便麵呢?誰把我的方便麵拿走了?快說,誰偷了我的東西!姐姐沒有動,我爸和奶奶也不會吃,那究竟是誰?」
心中怒火瞬間湧上。我不能再沉默,她直指我,我不能不回應,於是我猛地推開門,怒聲說道:「吵什麼吵?我吃了,又怎麼樣?」
小女兒的眼淚瞬間湧出:「那是我自己買的……」
我反問:「你哪來的錢買的?是誰給你的錢?」
她嘟噥著:「你給我的啊……」
昨天她一回家就一副餓得不行的樣子,飯尚未做好,我讓她稍等。
她哭哭啼啼地央求:「我餓得受不了,想吃方便麵。」
我只好給了她十塊錢。
我不知道她買了多少,看到她吃了一包,心中不免生氣。
竟然為這個鬧成這樣。
婆婆忍不住插嘴:「陽春麗,你得聽我說,你給老二的錢是她的,她買的方便麵當然也是她的,你憑什麼吃了?」
小女兒覺得有婆婆撐腰,底氣十足,氣勢洶洶地回應:「就是,別人買的你卻沒說一聲就吃掉!」
我氣得大吼:「我吃一包方便麵也成了罪過?難道你們要開會來批鬥我?我真是受夠了你們這一群忘恩負義的人!」
李棟手裡提著一塊肉回到家,隨口問:「又在吵什麼?」
婆婆和小女兒異口同聲地跑去告狀。
他無奈說道:「不就是一包方便麵嗎?至於鬧成這樣嗎?」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張五十元鈔票,遞給小女兒:「去,再買五十塊的,讓你媽媽吃個痛快。」
我感到李棟解決問題的方式越來越離譜,他根本沒抓住事情的核心。
小女兒接過錢,笑容滿面地雀躍而去。我正打算轉身進屋,李棟突然叫住我:「陽春麗,我買了斤肉,午飯你幫我做回鍋肉,切一盤肉片,要熬個圓子湯,再炒兩個素菜,記得多放點菜。」
我問他:「菜呢?」
他說:「不就地里有嗎?我出肉,你就得出菜。」
他覺得自己這番話很有趣,輕聲笑著。
我冷冷地反擊:「你今天拿出斤肉,我就得準備菜,可你天天買肉,沒見你拿出一根菜!」
他說:「夫妻之間,別再這樣說了。」
他靠過來推了我一下:「快去砍菜,別浪費時間說廢話。」
我沒再理他,徑直走出大門,離開了。
一個小時後,李棟發來消息:「你砍菜到哪兒了?都十二點了,還不回來做飯。」
我沒有回覆他。
他又撥電話過來,我依然沒接。
那天晚上,我一個人住在旅館,心裡對是否要離婚還有些猶豫,但此時我決心已定,這段婚姻必須結束,我再也忍受不下去了。
第二天清晨,我頭昏眼花,鼻子也堵得厲害,感冒了。
慶幸的是,我不需要操心全家的飲食,不用早起準備,不用邊吃早飯邊忙著買肉割菜。
即便是以前感冒發燒,所有家務都壓在我肩上。
如今,我終於可以放縱自己,舒舒服服地繼續睡一覺。
電話鈴聲把我吵醒,是李棟打來的,我沒接。
接著大女兒撥了電話,我接了:「有什麼事?」
我嗓音鼻音重,女兒顯然察覺到了,卻沒一句關心的話,只問:「您還不打算回來嗎?中午我們吃什麼?」
我答:「隨便你們。」
李棟氣急敗壞地說:「跟你媽說,她要是想回來就快點,不回來就別回來了!」
我乾脆掛斷電話。整個國慶節,電話響過一次也沒有。
我的感冒也慢慢好轉。
假期將盡,我心裡不免有些忐忑。
大女兒即將返校,這個時候我總是會給她準備生活費。
這一周,她爸會不會代我把錢帶去?
她的行李收拾得怎麼樣了呢?
大女兒總是磨蹭,等她準備好,總要拖到天黑才出發,真讓人擔心。
小女兒寫作業從不專心,這幾天我不在家,也沒個人看看她,作業完成得如何我一概不知。
我心裡痒痒的,真想回家看看。
可手機上一個信息都沒有,讓我心裡更是憤懣。
最終決心未能回去。
天色漸暗時,大女兒打來電話,理直氣壯地說道:「媽,給我轉生活費。」
聽到這裡,我心中的火氣瞬間爆發:「我沒有工作,沒收入,哪有錢給你轉?你爸掙錢那麼厲害,怎麼不去找他?」
「我爸的工資還要還貸款!」大女兒反駁道。
「還什麼貸款?」我疑惑。
「我不知道,你快點,我得趕車。」
我說:「我是真的沒錢。」
「那你就去工作啊!不能老靠我爸一個人掙!」
她在電話那頭哭鬧。
我怒火中燒,回她:「我和你爸一起養了你六年,後來我獨自一人養了你十年,我已盡心盡力。
接下來,你就讓你爸去養吧,我不欠你!」說完,我便掛斷了電話。
李棟又來電:「陽春麗,你玩得也夠久了,鬧到什麼時候?」
我忍不住笑了,心中想著:這算什麼鬧?冷冷回應:「等著法院傳票吧。」
他怒吼:「你真想離婚?我不同意!你想離,就準備凈身出戶,房子和兩個女兒都是我的!」
我懶得與他爭辯,直接掛掉電話。
我從未打過官司,對於第一步該怎麼走一無所知。向他人詢問打官司的流程,大家都勸我不要再鬧了。
「你們之前感情那麼好,平時也從未爭吵,怎麼會突然選擇離婚呢?」
我曾一度認為家醜不可外揚,覺得這樣的事情說出去實在丟人。
即使對李棟再有怨氣,我也未曾對任何人提起過。
外出時,我總是替他維護面子。
「如果只是小摩擦,彼此讓一讓就過去了,何必弄得離婚這樣?」
「你們都四十多歲了,離婚後可怎麼辦?」
「年輕時的夫妻變成老伴,不離婚生病後有人照料也好。」這話反而讓我離婚的決心愈加堅定。
如果李棟如昔日般對我關心體貼,我又怎會萌生離婚的念頭?
我諮詢了一位律師關於離婚的事,他也勸我:「離婚確實會很麻煩。」
你丈夫不曾嫖外、不賭、不抽煙、也不酗酒,從未有過背叛,更沒有家暴。
可以說,他幾乎沒有明顯的缺陷。
你說他不管家,甚至不捨得為家裡花錢。
但他開貨車賺來的錢,也確實用在了家中,雖數額不多,但也是在努力工作。
而且,你們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
在過去的十年里,你一直在幫他還車貸。
如果通過法律程序,法院可能會判定你們繼續維持婚姻關係。
我建議你與丈夫好好溝通,若能和解就儘量和好。
如果實在無法繼續,也要儘量說服他通過協議離婚,這樣會更簡單。
走出律師事務所,我感到一陣無力。
離婚確實不是輕鬆的事情。
可是若不分開,心中又總是覺得委屈和難受。
我在街上踱步,回憶起李棟這幾年的變化。
十年前,他貸款買了第一輛車。
經過一段時間的跑車後,他卻說錢賺得不多,最終半價賣掉了車。
虧損幾萬塊,我本以為他不會再買車,決定與他共同努力償還貸款。他沒想到,竟然又貸款買了另一輛貨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