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立迎(左)連同黃麗卿(中)召開記者會,希望藉助大眾力量揪出仿冒者,右為林立迎助理賴俊權。
(吉隆坡27日訊)一名女子遭人複製冒用其車輛款式、顏色及車牌號碼,導致累積多張不屬於自己的罰單,報案後警方卻聲稱無法查到仿冒車輛,讓事主自行揪出仿冒者。
民主行動黨甲洞國會議員林立迎今日連同受害事主召開記者會,希望藉助廣大民眾的力量,協助其找出仿冒車輛。
受害事主黃麗卿是一名美髮師,她駕駛一輛紫色第二國產邁威(Perodua Myvi)轎車,車牌為WYY5567。
她指出,去年8月她在家中收到罰單,發現罰單上的地方她沒去過,而且時間是半夜2時,於是她到應用程式檢查,驚覺竟累積了3張不屬於她的罰單。
「我當時已第一時間去報警。我跟警方要求照片,想確定那輛車是不是我的,但警方說沒有照片,如果要撤銷罰單,就要上法庭處理,還說之後會再聯繫我。」
「兩個星期後警方沒有聯繫我,我就再次去到警局,已經是不同的警察了。我又再次問有沒有照片,最後警方找到一張照片,由於車子款式、顏色幾乎一致,警方認定照片中就是我的車。」
然而,她指出,她的車鏡上貼有路稅及她所住小區入門的貼紙,而且對方車子有安裝隔熱膜,並貼有Grab的標誌。

黃麗卿表示,仿冒車輛貼有Grab標誌,但她向Grab查詢後發現有關車牌並未註冊。
「我曾致電向Grab查詢該車輛,惟對方回復指,有關車牌並未在Grab平台註冊。」
黃麗卿是在今日於甲洞國會議員服務中心召開的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儘管如此,她表示,由於她的行車記錄儀已自動刪除過往視頻,因此她無法證明該車輛不是她的,罰單也無法撤銷,只能等下次再中罰單時,她再向警方報案。
她說,去年11月正好有交通罰單折扣,她就當作是自己倒霉,花了150令吉繳付那3張交通罰單。
「之後就沒有收到交警發出的交通罰單了,但卻陸續收到來自吉隆坡市政局(DBKL)的罰單。」
黃麗卿指出,在此之前她已經還了2張不屬於她的DBKL罰單,因為她是通過應用程式繳付的,當時沒注意看細節。
她說,當她發現再收到DBKL罰單後,她去過不同警局報案2次,警方卻說他們只負責抄車牌,沒辦法幫她找出那輛車。
「警方還建議我換車輛顏色,但我駕這輛車已經13年了,而且錯不在我,要更換車子顏色也很麻煩。」
「他們還叫我有空的時候自己去罰單上顯示的地點找那輛車,我覺得很奇怪,我去報案,警方卻要我自己去找。」
她表示,她有問警方如果找到這輛車是否會告訴她,但警方卻說不會讓她知道。
曾幫對方還清3張交警和DBKL 2張罰單
黃麗卿說,最早的罰單是去年6月,而最近一次收到罰單是1月6日,目前一共收到3張來自交通警察及8張來自DBKL的罰單。
「這些罰單涉及的範圍很廣,包括甲洞、泗岩沫、旺沙瑪珠、秋傑及吉隆坡中環廣場附近。」
「我一共幫對方還了3張交警的罰單,2張DBKL的罰單,一共210令吉。」
她指出,因為該車輛與其所駕駛的車輛幾乎一模一樣,加上沒有證據,即使上法庭她也無法為自己證明。
為防一模一樣,已更換車牌款式
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黃麗卿於去年12月9日更換了車牌款式,將原本長形的車牌改成正方形,同時把車牌分成上下兩排,這樣她就能在再次中罰單時跟警方說明。

上圖為黃麗卿車子,下圖為仿冒者車子。黃麗卿已於12月9日將其車牌更換為上下兩排。
她說,撤銷罰單不是重點,而是如今有另外一輛與她一模一樣的車子在馬路上行駛,如果對方發生車禍,或者作出違法行為,她擔心會牽扯到自己身上 。
「我不能確定對方是刻意模仿我的車型和顏色,還是這麼剛巧和我一模一樣,但肯定的是他的車牌是假的。」
她表示,希望藉助廣大民眾的力量,協助她找到這輛車,同時讓大眾關注到這個問題,因為相信該車輛並沒有還路稅和保險。
林立迎指出,警方對事主的回覆並不專業,竟然讓事主自己去找仿冒者,而且聲稱警方找到了也不會告訴她。
他說,他會替事主向交警局及市政局寫信,第一是要求撤銷不屬於她的交通罰單,第二則是讓警方去找仿冒者。
「警方是絕對有權利,並且有能力找到這輛車的,不應該推卸責任,讓事主自己去找。」
他希望民眾如果有看到這輛仿冒的車子,可以致電甲洞國會議員服務中心提供相關照片或定位,電話:011-27701218。
他指出,這件事並不只發生在事主身上,而是有可能會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因此希望民眾可以協助事主儘快找到這輛車,解決這項問題。
他同時提醒民眾,務必時刻上官方應用程式檢查自己所累積的交通罰單,以避免這類情況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