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在公園裡遛娃,恰巧遇到了經典的一幕:
沙坑裡有個3歲左右的小男孩,注意到另一個小朋友手裡拿著的玩具——一輛超酷的挖掘機,於是直接上去就搶。
玩具小主人當然不樂意,兩個孩子瞬間拉扯起來。
那個小男孩的媽媽趕忙過去,急聲說:「小寶,不能搶,要問小朋友借。」
可小男孩哪兒肯聽,一屁股坐地上,開始撒潑大哭,嘴裡還喊著:「我就要,我就要!」
那位媽媽無奈,只好對另一個孩子說:「寶貝,能借我們玩會兒嗎?」

像這類似的場景,不知各位家長是否經歷過?
很多時候,孩子哭著鬧著要達到某種目的,家長實在心疼娃,最終都妥協了。
但大家或許沒想到,你一時心軟和讓步,背後卻隱藏著很大的教育問題!
有句話叫「三歲定終身」,在孩子3 歲左右這個關鍵時期,若不及時立規矩,日後可能會面臨更多的困擾!
這個階段的孩子,自我意識逐漸增強,他們開始意識到自己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想法和需求。但是個性發展也需要一定的規則來約束,這就好比一顆新長的幼苗,需要一個「支架」 來引導他們成長。
所以這個階段,對孩子適度的嚴厲,教育效果要比往後苦口婆心的說教,要好很多!

我家娃3歲時有段時間,特別愛看電視,一看就停不下來。
於是我跟他約定,每次動畫片只能看20分鐘,時間一到,必須關電視。
孩子雖答應得好好的,但真正實施的時候,精彩只看了一半,自然不願意,哭鬧也是有的。
但每次我都會堅定地告訴他:「我們之前說好的,現在20分鐘已經到了,再繼續看,眼睛受不了。」
當然,道理孩子未必能聽得進去,所以我只好使出絕招:轉移注意力!
我會邀請他一起搭積木、讀繪本或出去玩一會,這樣,孩子很快便不會再執著看電視了。
其實不光孩子,我們家長也要明白:生活不是童話,不會因為你哭鬧,就以能事事遂願!
家長再心疼孩子,也要讓他們明白,可以提要求,但也要學會接受「拒絕」。

1. 把「不可以」變成選擇題
當孩子提出過分的要求時,家長千萬別直接拒絕,這樣勢必會引起他的哭鬧及反抗。
可以試試讓他做「選擇題」,比如孩子在超市裡要買玩具,你說:「現在咱們只剩10塊錢了,你是希望等攢夠錢下次來買這個玩具,還是想用剩下的錢去買個草莓蛋糕?」
孩子也許會小小糾結一下,但無論他做哪個選擇,總歸是在我們可控的範圍內~
心理學中的「自我決定理論」表明:當孩子擁有一定的選擇權時,配合度會大大提升!
2. 情緒穩定是關鍵
當孩子「無理取鬧」時,家長最重要的是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切忌責罵吼叫,只會適得其反。

建議可以蹲下來,用溫和而堅定的語氣告訴孩子:「我知道你現在很難過,但是我們之前定好的規矩不能變。」
這樣的溝通方式,比大聲吼叫更管用,能讓孩子感受到被尊重,同時也能讓他明白規則的嚴肅性。
3. 用遊戲化解對抗
其實也是轉移孩子注意力的一種方式,可以說屢試不爽!
這一點我家寶爸做得很好,比如當他看到孩子滿地板的玩具時,會變身「交警蜀黍」並發號施令:「請所有小汽車10秒回到車庫,否則我要開罰單啦!」
孩子立馬會咯咯笑著收拾玩具。這種將規則融入遊戲的方式,比說教管用100倍!
4. 允許試錯但不兜底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難免會犯錯,偶爾還會犯「犟」。比如我兒子在南方過習慣了暖冬,回到北方特別抗拒穿羽絨服。
我說:「你可以不穿,但冷了要自己忍著。」結果小孩哥出門不到三分鐘,就凍得跳腳跑回屋!
其實適當讓孩子試錯是好事兒,能讓他們在安全可控範圍內,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5. 在孩子面前不要「雙標」
我們給孩子樹立規則,自己首先要做到。比如:
你要求孩子要早睡早起,那麼自己也要做到別熬夜追劇;你要求孩子不能挑食,那麼自己在飯桌上也別對食物挑三揀四……
孩子的眼睛是雪亮的,你的一舉一動他們都看在眼裡,並且記在心上。

很多人都說,要給孩子「快樂教育」,但這絕不等同於無底線的縱容。真正的愛,是給孩子立規矩、教他明事理!
抓住孩子 3 歲這個關鍵時期,狠下心來,用正確的方式立一次規矩,或許真的能讓他將來少走十年彎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