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接受被告逃死刑 死者家屬要上訴!賴映興家屬:二度傷害

2024-05-19     劉奇奇     反饋

古來校花賴映興命案

(古來18日訊)「古來校花賴映興撕票案」被告鄭錦洪逃過死刑,死者家屬非常憤怒及不滿,將諮詢律師的意見是否有何渠道進行上訴,讓被告獲得應有的懲罰!

死者賴映興的母親謝秀萍(62歲)是於周四通過《中國報》的報導,才知道被告鄭錦洪逃過死刑,改判40年監禁。

她說,她有親友看到《中國報》的報導,告訴她這個事件。

謝秀萍(右)是在看到《中國報》的報導後,才知道被告逃過死刑。

「我知道後非常憤怒和不滿,我認為任何一個正常人都會感到憤怒,為何一個涉及綁架及謀殺的罪犯,可以改判監禁40年,逃過死刑。」

謝秀萍在大女兒賴穎慧(36歲)的陪同下,周六下午在位於古來埔萊花園的住家召開記者會。

賴穎慧指出,他們將會諮詢律師的意見,是否有何渠道可以上訴,讓被告維持死刑的原判。

「被告涉及的兩項罪行綁架和謀殺,原本都是死罪,為何卻可以改判為監禁40年?」

「被告犯的是嚴重的罪行,而且是兩項罪行,任何有良知的人都會覺得死刑是罪有應得!」

賴穎慧說,妹妹賴映興自2008年遇害後,家人幾乎每年都在跟進警方查案進展,直至2011年,被告被判死刑,他們覺得可以接受。

「我們也不理解為何被告被判死刑後,還會拖延這麼久沒有執行死刑。之前曾聽律師說,即使被告上訴,最多也是8年或9年,如今卻拖了16年,現在反而改判監禁。」

她說,在這個過程中,有關被告的上訴程序,家屬從來沒有接獲通知,他們也不知道要向哪一方詢問。

「之前我們在法庭和3名被告的家屬相遇,他們從來沒有向我們道歉,反而是怒目而視,好像跟我們有深仇大恨。」

賴穎慧:將諮詢律師意見,尋求上訴的渠道,讓被告獲得應有的懲罰。

謝秀萍:獲知被告逃過死刑,非常憤怒及不滿。

賴穎慧在記者會上,指3名被告的家屬,絲毫沒有歉意,反而是怒目而視。

而她強調,他們絕對尊重法律,但是這麼嚴重的兩項罪行,卻能夠逃過死刑,無法讓人接受。

2008年9月11日晚上10時左右,當時只有16歲的賴映興,在結束兼職工作的回家途中,在古來再也區某購物廣場前遭4名少年綁架。次日清晨,她的家人接到綁匪勒索電話,要求6萬令吉贖金。

當年9月13日凌晨3時左右,賴映興家人將湊到的3萬3000令吉交給匪徒;隨後,警方順藤摸瓜,於15日清晨6時15時至7時,陸續在古來再也區一帶逮捕4名綁匪,並起獲贖金。

警方於17日在嫌犯的帶領下,在古來再也區的公主花園一處荒涼的草叢內尋獲賴映興的屍體,死者被發現時,一半身體已經高度腐爛且遭嚴重燒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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