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破壞了我媽媽跟我爸爸的感情,承不承認。」十幾歲的孫儷質問繼母黃玉玲。
黃玉玲回答說: 「不承認,我是在他們離婚之後才認識你爸爸的。」
孫儷不服氣: 「你讓我跟我媽媽過上的苦日子,你讓我們不幸福,
難道我跟我媽這個樣子,你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黃玉玲笑了: 「幸福是自己把握的,你們過得怎麼樣其實跟我並沒有什麼關係。」
一個被氣哭,一個又心疼又委屈。
兩個人的恩怨情仇孰是孰非又有誰能夠理清楚。
可能有些事情有些問題確實是長大了經歷那麼多事才能夠體會和懂得的吧。

孫儷雖然出生在上海,但並不是大富大貴之家。
甚至她家住在出名的貧窮的棚戶區。
爸爸孫志宏是給人家修表的,媽媽鄧麗芳是一個小小的售貨員。
1982年,孫儷的出生對於一家人來說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她從小就長得可愛,像個福娃娃似的。
為了賺奶粉錢賺上學錢,夫妻兩個更加努力工作。
但是也是因為女兒,夫妻兩個日日吵不休。

鄧麗芳是一個有藝術情懷的人,
她會把女兒打扮成年畫裡的娃娃,一身衣服和裝扮讓老師都驚奇,
會給女兒講故事,教女兒唱歌。
她想把女兒培養成一代大明星。
這種想法在孫儷上學之後更加強烈。

六七歲的女孩,母親發現她有驚人的舞蹈天賦,送她去舞蹈班學跳舞。
找到女兒的興趣愛好去培養,本來是一件開心的事,爸爸也很支持。
但是一直這麼學下去,越學越貴,不僅不滿足於上課,還想著去外國參加比賽,
孫志宏不樂意了。

家裡吃飯都是一件難事,
當興趣愛好培養培養不就行了嗎,哪裡還有錢去送孩子出國比賽。
父母總是因為孫儷的事情吵,
小小的她在這種環境裡長大,非常懂事,生怕父母再因為自己吵。

1993年,11歲的她又拿到了一個出國表演的機會。
雖然機會來之不易,但是仍需要花很多錢,
鄧麗芳覺得這是個絕佳的好機會,孫志宏不以為然。
他甚至放下狠話說,只要你敢帶孫儷去,咱倆就離婚!

鄧麗芳不聽勸,還是帶著女兒出去了,
這件事,也終究讓二人的感情出現了不可修復。
次年,兩人剛剛回國,孫志宏冷淡地提出離婚。
鄧麗芳萬萬沒想到,丈夫這一手居然是來真的,她堅持不願意離婚。

但是法院還是判兩人離婚,並因孫儷還未成年,要求孫志宏支付9000元撫養費。
孫儷的童年就這樣草草的結束了。
那段時間,鄧麗芳總是抱著女兒哭:「我們娘倆以後的日子該怎麼過啊。」
孫儷也哭,她抱著媽媽說:「媽媽別哭,我以後不結婚,我跟你一起過。」
她覺得自己以後都沒有爸爸了。

即使父母離婚,母親也沒有放棄繼續讓她學舞蹈。
不僅學舞蹈,還學鋼琴、學芭蕾,
家裡實在是揭不開鍋了,鄧麗芳就白天做售貨員,晚上幹保潔,
日子才勉強撐下去。

孫儷的愛好很多,她有時候會畫畫、會集郵、會書法和手工。
很多喜歡集郵的長輩沒有堅持下來,也會將自己的成果都送給這個小姑娘,
在最困難的時候,孫儷還迫不得已賣了自己集郵冊當中一張珍貴的郵票,
賣了幾千塊錢,撐過了一小段艱難的時光。

這邊母親帶著孫儷省吃儉用生活拮据,
那邊父親卻另娶新歡幸福美滿。
離婚後不久,孫志宏就娶了新的妻子黃玉玲,
她不僅不介意他曾經的婚姻和孩子,甚至表示自己會盡心地對孫儷好。
在結婚第二年,就給孫儷添了一個妹妹孫豔,一家子幸福美滿。

鄧麗芳心裡非常難受,經常對著女兒大倒苦水,
才十幾歲的孩子聽著母親的吐槽,覺得就是這個阿姨破壞了她的家庭,
記恨起來孫志宏和黃玉玲,
就算父親來看望她,也從來不給父親好臉色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