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現在很多老人都不願意和子女住在一起,因為大家都心知肚明,子女是不喜歡和老人住在一起的,因為他們的生活習慣都不一樣,年輕人也不喜歡被人管來管去,還是喜歡一個人自在一些,而老人也習慣了在老家生活,根本就不願意和子女去大城市居住,人越老就越有落地歸根的情結,那麼一些獨居老人,又不想找再婚老伴的話,他們的晚年生活又該怎麼養老呢?
有些聰明的老人就會選擇「抱團養老」,其實就是找自己的好朋友,或者是關係好的親戚,大家住在一起,互相有個照應,而且人多住在一起也不至於太孤單,總好過一個人住。

這種養老方式聽起來是挺好的,但任何關係都不能長時間相處,舌頭和牙齒還有磕著碰著的時候呢,剛開始抱團養老也許會很新鮮,覺得特別的新潮,但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新鮮感一旦過去了,剩下的就全是矛盾,日常生活中的摩擦就會導致爭吵。
有一位70歲的老人說出了她抱團養老的經歷,她說:「我跟自己的親弟弟抱團養老,本來剛開始一切都好,但隨著後來發生的事情,導致我和弟弟散夥了,而且我們再也沒有往來,簡直是從親人變仇人,我現在就特別的後悔,為什麼要和自己的親弟弟抱團養老呢?如果我們沒有住在一起,或許我們的姐弟情還存在,也不至於現在老死不相往來!」

70歲吳阿姨的自述:
我今年70歲了,和老伴半輩子都在單位工作,現在退休金一個月有5000多塊錢,我和老伴只有一個女兒,如今也已經在城裡結婚生子了,因為女兒嫁的比較遠,所以很少回來看望我們,還好我和老伴兒可以互相扶持,本想著兩個老人互相照顧著也可以過好晚年生活,但沒想到事與願違,我們退休沒幾年,老伴就因病去世了,留下我一個人孤零零的在這世上。
我女兒也想過讓我去她那裡養老,可是我在這個小地方生活了大半輩子,這個時候讓我去新的城市重新適應,我是不願意的,女兒又提議讓我再找個老伴,可我並不想因為現實就找個不喜歡的人過日子,而且我覺得一個人生活也挺好的啊,清清靜靜的沒人打擾,這樣的日子也挺好的,畢竟我現在身體還行,照顧自己完全綽綽有餘。
我父母去世的早,只留下弟弟這唯一的親人,我和弟弟從小相依為命長大,所以感情一向很穩定,弟弟比我小五歲,我那個時候學習成績好,所以畢業後找的工作也還可以,但我這個弟弟從小就調皮搗蛋,學不好好上,畢業後工作也沒好好乾,直到和我弟媳結婚之後才算安定,在小鎮上開了個小飯館,和弟媳一起打理這家飯店,勉強可以維持生活。

我當初嫁給我老伴的時候就告訴他,我父母去世的早,弟弟是我唯一的親人,以後我弟弟需要幫助的我肯定要幫,老伴也非常理解我的感受,也默認了我對弟弟的付出,所以這些年我給了弟弟很多幫助,包括他現在住的這個農村自建房,我也資助了一些錢的。
弟媳是典型的農村婦女,非常的會過日子,但他們有一個不好的思想,就是他們重男輕女,弟弟有一兒一女,女兒從小學習就好,上了大學後就考上了公務員,兒子從小不學無術,畢業後連穩定的工作都沒有,我弟弟一直覺得把女兒供成公務員,以後掙得錢肯定要貼補給娘家,而且要幫助弟弟,其實用現在流行的話來說,就是「扶弟魔」。
我的弟媳也是個苦命的女人,兒子還沒結婚,他就早早去世了,弟媳去世後,弟弟一個人沒辦法開餐館,只好回到農村老家種田,養一些家禽,勉強維繫生活。

三年前我去看望他,發現他日子過得很清苦,平時不光要種田,還要養豬和雞,經常忙的飯都沒時間做,我心想反正我在家也沒事幹,一個人住著也冷清,倒不如搬過來和弟弟一起住,我還能幫他做個飯什麼的,他也能輕鬆一些。
我把抱團養老的想法告訴了弟弟,弟弟也非常的開心,因為他也不想再婚,所以這種抱團養老的方式非常適合我們兩個人,弟弟為了迎接我,還專門把一間臥室粉刷了一下,讓我住著舒服,我當時也特別的激動和興奮,因為我年輕的時候就生活在農村裡,如今兜兜轉轉,又回到了生我養我的地方,覺得有一種木落歸本的感覺,我的內心很憧憬,也很嚮往,甚至覺得特別幸福。
弟弟每天要去打豬草喂雞和豬,還要打理田園,我看著家裡茂盛的蔬菜園,和越來越胖的豬和雞,心裡也甜絲絲的,在農村生活非常的開心,因為每天都看著青山綠水,呼吸著新鮮的空氣,而且我們吃的東西都非常營養健康,純天然的蔬菜,讓我的氣色都變好了。

雖然表面上我們過的還不錯,但我知道弟弟一直有個心病,那就是自己的兒子還沒娶媳婦兒呢,我也知道弟弟這麼辛苦無非是想多攢點錢,等以後自己兒子娶媳婦的時候可以拿出來用,可我那個侄子簡直是爛泥扶不上牆,上學的時候學習成績不好,上了個高中就輟學了,好不容易步入社會,一年換幾份工作,天天混日子。
我侄女結婚後,當然就開始過起自己的小日子了,面對自己父親的壓迫,侄女給了幾次錢後,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場:「我現在已經有自己的家庭了,如果我總是貼錢給娘家人,以後我在婆家是要看臉色的,而且我和老公每個月還要還房貸,孩子馬上要上學了,我們的開銷也很大,以後真的幫不了你們了。」
我弟弟被侄女暗示幾次後,便不再找女兒要錢了,我沒想到他不打自己女兒的主意,便開始打起我房子的主意!

又過了幾年,弟弟的兒子終於談戀愛了,而且見了雙方的父母,馬上就有結婚的意思,但女方當然沒有那麼容易就嫁給他們家了,女方說的很明確,要10萬彩禮,還要市區有套房,不然這婚事就免談。
我知道弟弟沒有那麼多錢,就主動伸出援手說道:「弟弟,我知道你也很難,我先借你十萬塊錢,這是我自己的積蓄,你先拿著用吧!」
可沒想到弟弟接下來的話,把我問懵了,弟弟問可不可以把我市區的房子給他兒子當新房。
自從我搬來跟弟弟一起住後,市區的房子確實是空著的,那套房子有130多平方米,大概能賣一百多萬,把房子借給他們也不是不可以,但我總覺得這是欺騙人家姑娘,不能這麼昧良心啊!

弟弟看出了我的猶豫,說道:「姐,我家什麼條件你也知道,我實在是拿不出那麼多錢,我也不忍心我兒子打光棍,你就把市區的房子給我兒子吧,你女兒常年在外,又不經常回來,到時候我讓你侄子幫你養老,你看行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