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員工,一個每天遲到但是晚上都加班,另一個上下班都很準時,老闆會更喜歡哪一個?

2019-01-11     包海欣     反饋

老闆用人憑感覺和工作能力,至於喜歡什麼人,並不會參照你是否遲到或上下班是否準時而定。試想下,沒有特殊情況,老闆哪有時間關注這些事情,除非老闆不是真的老闆。

從業這久,我算屬於那種每天遲到,但是晚上加班的那種人。遲到是因為每天要照顧家庭需要回家居住,加班是因為與老闆共建政策或方案,為了完成工作任務。老闆雖然對考勤很重視,但對我卻從來默許,畢竟他很清楚我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面對老闆的安排或公司規劃,我都能用最快的速度給出結果,有時候比正常上班效率還高,由此自我感覺,我算是老闆喜歡那種人。

但同時,身邊不乏有一種同事,每天正常上班,有時候為了完成任務,而晚上加班很久,幾乎成了比較普遍的狀態,但他並不是很招老闆待見,因為有幾次老闆曾對我說:「某某是怎麼啦,是不是上班把自己整傻啦,很多事情支撐不到自己」。這算是老闆不喜歡的類型。

還有一種人,也是我曾經的同事,每天上班別人都是按時上班,他總是晚一個小時到公司,下班時一般都是很準時。有時候我們奇怪:「為何他工作時間如此寬鬆」,事後才知道,這個人曾隨老闆在某一塊領域開發出屬於自己的市場,算是戰功卓越,因此,老闆有惜才之心,對這位同事算是由感恩而生寬容。但事實上,老闆並不是說喜歡他,而是在意別人的評價。

綜上所述,老闆用人一般看的是能力和工作業績,如果這兩個方面突出,足以彌補在工作考勤紀律的不足,因此不必太過關注在老闆面前虛假的表現,而是要去打造實際的戰鬥力和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