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說,財產給誰是我的自由,但我把你們姐弟倆養大了,你們平等享受了被養大的權利,就必須平分養老義務。
謝茹讓父母體諒一下,800已經是盡力了,2000真的沒辦法,而且會影響小家庭的和諧。
拉扯了一段時間,父母氣壞了,揚言要去告她。
讓謝茹沒想到的是,父母真去告了,但結果卻出乎意料。
按照當地生活習慣和社會風俗,女兒出嫁在外,照顧娘家父母的責任應當比兒子少,考慮到娘家財產分配,謝茹承擔贍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降低。
而且,謝茹父母身體健康,有退休金,可以自給自足,而謝茹收入一般,還要撫養兩個孩子,
綜合以上各種因素,裁定謝茹無需支付贍養費。但謝茹出於孝心,自願每月給父母300贍養費,予以照准。
也就是說,父母把她告了後,原本每月800贍養費,現在只要給300。

作家拾遺在文章中寫道:
多孩家庭的紛爭根源,不是兄弟姐妹的分愛,而是父母的不公正。
每個偏愛,都有代價。兒女相爭,家宅不寧,老人躺在床上,無人贍養,這些都是父母偏心的代價。
睿智的父母,懂得以身作則,用慈愛去教會兒女孝敬,讓中華傳統美德一代一代傳承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