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什麼也別借房子,這是我一個好友李香的親身經歷。一旦出於好意,借出去,別人住著住著,就請神容易送神難,反客為主,將房子占為己有了。
事情是這樣的,十年前,李香家還住在小城鎮里,那時候的房子,還是自建的平房,小兩層,一家七八口人住在一起,實在太擁擠了。
後來,李香的爸爸因為工作調動,賺了點錢,就在市裡了買了房子住。老家的平房呢,就沒人住。
李香家搬走後,房子空著,老家農村的親戚就來問李香的爸爸,說你們的房子空著也是空著,不如借給我住,你看我家在鄉下住的還是瓦房,一到下雨天就漏雨,一到冬天就漏風
人還是善良和顧念情分的。
李香的爸爸就答應將房子借給他們住,反正都是親戚,就當幫忙看房子好了,過年回來祭拜祖宗,還有地方住,有地方吃飯,還是好的。
就這樣,房子給親戚住,一住就是十年。
平時李香的爸爸工作忙,又不缺錢,就沒想過老家房子的事情。

去年,聽說小城鎮舊房改造,要徵收房子,蓋商品房。李香家的房子剛好在徵用範圍內,這下,這房子就能賠償一筆錢,但前提是,要先搬出去。
李香的爸爸就做親戚的思想工作,讓他們搬走,以便配合開發商的工作,但親戚偏偏不走,說這房子他們住了十年了,有感情了,不想走。
李香的爸爸很無奈,電話溝通不了,就親自回老家去,還帶上了妻兒一起,以為這樣就能將問題解決,但萬萬沒想到,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當家的親戚,也就是李香的堂伯父,耍無賴說:「你讓我們搬走,我們住哪?總不能露宿街頭吧。你想讓我們搬走,也不是不可以,給100萬就還給你。」
李香和她的家人愣住了,沒想到這家親戚胃口這麼大,簡直就是無賴。
李香的爸爸回答他:「哥,當初是你苦苦哀求我,覺得你們可憐才借給你們住,但沒說產權是你的啊,做人要講道理啊。你這樣做,還顧不顧情分了?」
「情分?什麼情分?這房子給我住了我就有權處置,現在要拆遷,我就有資格分得拆遷款。再說,這房子算下來,分個兩百萬應該沒問題吧,給我一百萬,不過分。」
大伯算得還挺清楚,但這種厚顏無恥的行為,深深傷害了親戚間的情分。

路遙在《平凡的世界》里說:「小時候,我們常常把「親戚」看得多麼美好和重要。一旦長大成人,開始獨立生活,我們便很快知道,親戚關係常常是庸俗的;互相設法沾光,沾不上光就翻白眼;甚至你生活中最大的困難也常常是親戚們造成的。」
現在,這種無賴的親戚,給李香一家造成了困擾,吃不好睡不著。
李香的爸爸見根本溝通不下來,於是也放下狠話說:「我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如果你們還不搬走,那就別怪我不顧情分,到時候丟了面子,就別怪我了。」
開發商催得越來越緊,釘子戶處理不完,他們就無法開工。
一個月過去了,親戚還是沒搬走,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逼得李香的爸爸再一次回老家。這次召集了所有族親,讓他們出來評理,讓他們作證,這房子到底是誰的,借給他們住,不搬走,還要錢,是不是太過分了。
眾人紛紛議論,還有這樣的事,那就太傷情分了。最後,這件事,還得多虧了族親們的幫助,李香他們家才要回了房子,但也拿錢消災,給了親戚一家10萬塊,當作搬家補助,這件事才算解決了。
事情雖解決了,但親戚間的情分就沒有了,從此李香家不再跟這個親戚來往。
人除了出生不可選擇,連親戚也不可選,你永遠不知道,你的親戚是怎樣的奇葩,在什麼時候就會敲詐你一把。

李香家人的經歷,讓我想起《都挺好》里蘇明玉的舅舅,當初她媽媽趙美蘭是個扶弟魔,事事幫襯貼補娘家,這一幫就是十幾年。
當一個人不斷付出的時候,享受的那一方,就覺得理所應當,哪天你不再付出了,他們就覺得自己委屈了。
趙美蘭死後,明玉的舅舅就理所當然地找蘇家來填補這個坑。
但明玉不是軟骨頭,最痛恨的就是重男輕女和偏心了,現在舅舅來找她,那豈不是自討苦吃。
蘇明玉根本不可能給一分錢給舅舅,甚至還將計就計,將帳本拿出來,一算帳,蘇家不僅不欠舅舅的,反而舅舅還欠蘇家一大筆債。
對於蠻不講理的親戚,別跟他談感情,沒用,因為從他計劃勒索不義之財開始,就已經不顧念情分了。所以,你要來硬的,直接將問題公之於眾,揭開親戚醜陋的面目,讓他下不來台,問題就能解決了。
記住了,借什麼,也別借房子給別人住,無論他是誰,如果非要借,白字黑字談好條件,以免將來說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