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一些公司許諾的藏品拍賣多是託詞和幌子,以吸引藏友支付不菲的宣傳費、服務費。
河北的周悅在2017年11月把祖傳的兩枚清朝銅錢送到北京一家拍賣公司鑑定,對方稱每枚銅錢的價值都超過百萬元。她支付了3000元拍賣費用,公司承諾她一年內賣不出去,退還費用。至今,銅錢仍未賣出,公司以業務員離職等藉口拒絕退還費用。
2017年下半年,貴州的王富強因母親生病需要用錢,把家中收藏的錢幣拿到廣州一家公司鑑定,「先是圖片鑑定,又要我去廣州實物鑑定,告訴我這個錢幣價值幾百萬,幾個人圍著我說了兩三個小時,我被他們說動了,交了3000元拍賣費用」,一年多過去,拍賣毫無音訊。
陝西西安的趙宇前後支付了26.5萬元,被估價數百萬元的藏品仍未拍賣出去。
2018年4月,因手頭緊他想出手一幅書法、兩幅國畫,「是一位小有名氣的當代書畫家的作品」。他通過網絡搜索,找到西安一家拍賣公司,兩位鑑定專家看了字畫後表現得很驚訝。當場評估每幅字畫的價值都達到上百萬元。
「當時以為自己真的收藏到了寶貝。」趙宇說,在兩位專家輪番話術誘導下,拍賣公司經理伺機告訴他,只需支付1.5萬元宣傳費用,公司就可以幫他出售這三幅價值數百萬元的字畫。
支付1.5萬元宣傳費用後,趙宇又花費2萬元讓專家開具了鑑定證書。
一個月後,拍賣公司通知趙宇,他的字畫在國內還沒有買家看中,建議他走國外的渠道。此時,經理的話術有了改變,「雖然有證書,但是國外買家不看重證書,建議上拍賣會拍賣。」
趙宇又向公司支付7萬元服務費參加拍賣會。之後,拍賣公司經理告訴趙宇,三幅字畫在本次拍賣會上流拍,但近期在杜拜還有另一場國際拍賣會,再支付16萬元,公司可以在德國、法國、加拿大先做三場預展,保證能在拍賣會上成交。
前後兩個月,趙宇共支付了26.5萬元,字畫仍未拍賣成交。他才意識到被騙。
「文物局專家」查無此人
新京報記者上網檢索「文物鑑定」發現,多個搜索結果點開連結後是北京、深圳、珠海、西安等地的拍賣、鑑定公司。網頁介紹,可以進行圖片鑑定和實物鑑定。
多位藏友稱,他們對藏品鑑定估值深信不疑,一大原因是鑑定專家的權威。不少專家的簡介名頭很大或是有「官方背景」。
北京寶藝軒泰公司的專家簡介顯示,鑑定專家劉燕申是「雜項鑑定專家,北京文物局副研究員」,1956年出生於北京,1978年開始從事古陶瓷雜項文物藝術品相關研究工作,1979年師從多名知名專家,從實戰中積累了豐富的文物鑑定知識,至今從事鑑定工作三十餘年。
1月3日,新京報記者致電北京市文物局核實劉燕申的身份。經過北京市文物局辦公室、進出境鑑定所、北京市文物公司等部門的核查,北京市文物局並沒有名為「劉燕申」的工作人員。
北京市文物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說,現在外面的確有人冒充文物局的專家。北京市文物局根本沒有副研究員這個職位,而且文物局的工作人員也不會在外面的公司兼職,否則屬於違規。
瓷器鑑定專家葉佩蘭告訴新京報記者,「現在文物鑑定行業比較混亂,有些公司掛著我們這些專家的圖片,我們卻根本沒聽過這些公司的名字。也有一些水平不高的人,被公司包裝成專家。」
工商資料顯示,寶藝軒泰公司註冊於2014年2月11日,地址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廂黃旗,記者實地走訪發現其辦公地點實際位於朝陽區十里河橋北。
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網顯示,寶藝軒泰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於2017年9月21日被北京工商局海淀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此外,寶藝軒泰公司在2016年2月3日,還因虛假廣告被北京市工商局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寶藝軒泰於2015年5月23日至2015年5月24日在遼寧某地舉行大型鑒寶回購活動,並為此次活動印製廣告宣傳刊物《收藏特刊》,支付廣告費15000元。在未經故宮博物院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在其印製的廣告宣傳刊物《收藏特刊》上,使用了「顧問單位:故宮博物院」等廣告宣傳用語。其中故宮兩位專家以個人名義參加此次活動,其行為不代表故宮博物院。
決定書稱,寶藝軒泰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處罰其消除虛假廣告的影響,並處以廣告費用三倍的罰款。罰款金額45000元。
專家「劉燕申」的簡介顯示為「北京文物局副研究員」。經向市文物局求證,並無此人。
上海廣州破獲文玩鑑定詐騙案
近年,有關收藏、鑑定的騙局屢有發生。2017年11月,新京報曾報道錢幣收藏騙局,北京一些打著賣紀念幣、錢幣名號的文化公司,將低廉的紀念幣甚至正在流通的貨幣,高價賣給老人,並許諾幫助老人拍賣獲得高收益。但安排拍賣只是幌子,只為吸引老人不斷花錢購買更多紀念幣。
報道刊發後,公安、工商等部門介入調查。多家被曝光的公司關門。
在藏品鑑定方面,上海、廣州警方破獲多起文玩鑑定詐騙案。從警方和檢方披露的信息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與記者的上述遭遇如出一轍,均通過「專家」鑑定虛高估值,再向顧客收取拍賣服務費、宣傳費等。
2018年5月26日,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發文稱,上海一文化傳播公司假借委託展覽、拍賣文玩、古董的名義,以虛高的拍賣價引誘56名客戶到其公司辦理委託拍賣並簽訂合同,騙取服務費數十萬元。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對以張某為首的28人犯罪團伙依法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批准逮捕。
閔行區檢察院介紹,假鑑定真騙錢是這類團伙的慣用套路,業務員接到客戶後,引誘其帶著「藏品」來公司先「鑑定」,接著虛高估價,然後問其要不要委託拍賣,通常顧客聽到高額估價都會答應,從而收取服務費。
該案中,一名被害人侯先生家裡有一個樹化石,帶來該公司鑑定。「鑑定師」拿著放大鏡看了看,告訴侯先生這個樹化石距今有6500年至1億年之久,是真的化石,估價為686萬元,侯先生聽得很動心。接著另一名自稱經理的人員介紹,拍賣需要支付一定的拍賣費,公司規定一件藏品收取1.8萬元。侯先生付款後,拍賣並無進展。他再來公司時發現已人去樓空,遂報警。
閔行區檢察院稱,據犯罪嫌疑人汪某供述,他們的展覽都只是公司辦公點的假展覽,參展人員都是託兒。發送給客戶的拍賣會視頻也是假的,不是自己公司舉辦的。這些都是為了讓客戶相信公司有能力為客戶的藏品上拍。
2018年11月,上海警方再次偵破一起涉案金額達3000餘萬元、受害者超過1000人的特大文玩鑑定詐騙案,控制25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4月,廣州天河警方搗毀一個利用文物拍賣騙取服務費的詐騙團伙。該公司自2014年開業至被警方查獲,沒有為事主成功賣出一件藏品,聘請的「鑑定專家」沒有國家文物管理部門認可的鑑定資質,且該公司所進行的文物、藝術品交易,也沒有取得國家文物管理部門許可。
藏品鑑定「別想著天上掉餡餅」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表示,鑑定、拍賣公司通過假鑑定收取服務費的行為,涉嫌詐騙罪。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式使得受害人陷入錯誤認識進而處分財產的行為。在上述案例中,這些所謂的鑑定公司、拍賣公司虛構事實,使受害人產生了一種手中「文物」價值不菲的錯誤認識,進而設計騙局,一步步地索要手續費、服務費等費用,一系列的行為明顯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
河南省收藏家協會副會長袁銀龍說,「這類文物鑑定詐騙,都是先畫大餅,說價值幾百萬上千萬元,然後讓你出鑑定費、拍賣費一系列費用,珠三角、長三角、北京、西安等地是文物鑑定詐騙的高發區。」